关于再次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资质清理换证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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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资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已于3月25日在本网站发布《关于贯彻建设部77号令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清理换证工作的通知》,并在浙江省房地产审批服务事项管理系统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且避免企业因资质过期不能参与土地招拍挂和预售许可证、开发理等经营活动,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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